水庫報廢論證是根據《水庫降等與報廢標準》(SL605-2013)的相關規定編制,以確定是否對本水庫進行報廢處理,在保證水庫工程安全前提下、節約運行維護成本和發揮相應效益。
在論證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為民服務的原則,突岀重點,采取有效工程措施確保塔塔水水庫安全報廢,最大限度減輕因水庫報廢而產生的災害。具體原則如下:
(1)水庫降級工程的實施,要從保障人民的利益岀發,以確保下游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不受損失。
(2)水庫報廢時要嚴格執行有關水庫報廢規章條例,維護社會穩定。
(3)工程實施方案具體設計時需進行必要的工程勘測并復核河道水位,一方面保證排水安全,另一方面控制工程投資。
(4)工程實施方案要對水庫報廢后可能出現的問題加以解決,同時還要進一步研究工程報廢后的影響以及補償措施。
我公司專業提供水庫報廢論證報告編寫,有意聯系13911268021沈工
1 概述 1
1.1 編制目的 1
1.2 編制依據及執行標準 2
1.3 編制原則 3
2工程現狀 5
2.1 水庫現狀 5
2.2 工程地質 7
2.2.1 地形、地貌、地震 7
2.2.2 地層巖性 8
2.2.3 水文地質條件 8
2.3 大壩安全評價及結論 9
2.3.1 大壩工程質量評價 9
2.3.2 大壩防洪能力校核 12
2.3.3 綜合結論 12
3水庫報廢理由 13
4水庫報廢風險評估 14
4.1 水庫報廢對灌溉功能的影響 14
4.2水庫報廢對社會影響 14
4.3 結論 14
5水庫報廢后相關事宜處理 15
5.1工程措施 15
5.2 非工程措施 15
5.2.1水庫報廢后農田灌溉問題的處理 15
5.2.2 水庫報廢后水庫管理人員安置 15
5.2.3 檔案移交與注銷 15
6結論與建議 16
6.1 結論 16
6.2 建議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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